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分卫生健康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拟于近期对2024年度部分卫生健康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现场评价以市(或承担相关任务的有关单位)为单位,主要对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基本避孕服务、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筛产筛、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健康素养促进、老年人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13个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执行和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式
采用“线上初审+线下复核”的评价模式,各市及有关单位在 2025 年3月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 1、2)通过公务邮箱上传。我委将组织评价专家集中对电子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选取部分市开展现场评价。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三、评价范围
承担相关任务的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上述 13 个项目工作的实施单位。
四、工作安排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组织实施,省卫生健康委财务管理处等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指导及质量控制工作。
(一)做好绩效评价前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初步了解绩效评价项目整理情况。
(二)制定评价实施方案。
(三)组织绩效评价专家组开展线上集中评价。
(四)针对线上集中评价结果较低的地市或单位,开展重点督导,现场评价。
(五)组织撰写、修改评价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价报告并向被评价单位反馈评价结论。
四、其他要求
(一)各市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实事求是准备相关资料,不得影响绩效评价正常开展。
(二)请各市及有关单位确定 1 名联络人,于 2025年3月1日前将联络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公务邮箱。
(三)电子版材料需按照准备资料清单(附件 1)中对应的项目名称、材料编号及名称进行命名。
(四)评价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以及相关工作要求。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及电话:
财务管理处 庞 然 0531-51766098
医疗应急处 吴 戬 0531-51766188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米桂颍 0531-51766230
医养健康处 邓 旭 0531-51766255
妇幼健康处 王 茜 0531-51766260
职业健康处 梁连辉 0531-51766277
宣传处 杨 光 0531-51766288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联系人及电话:
张 倩 0531-51766495
省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袁美娜 0531-51765928
许海弦 0531-51765911
公务邮箱:sdsygzx@shandong.cn
附件:1.准备资料清单
2.××市(县(市、区))2024年度部分卫生健康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统计表
3.联络人信息表



